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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部分单位退会的公告

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
2025年01月07日 09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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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

关于部分单位退会的公告


各会员单位:

根据《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》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“会员如在一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”的规定,协会对3家未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做自动退会处理,另有1家单位因经营异常、业务变动等原因申请退会。现将退会名单公告如下:

自动退会单位





序号

单位

1

杭州浙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2

杭州金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
3

杭州上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




自愿退会单位





序号

单位

1

杭州华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




请以上单位退还会员牌。即日起退会单位在本协会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,其对外从事的任何活动均不代表本协会。

特此公告。


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

2025年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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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End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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